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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樓市限購新政補充說明離婚帶子女可購2套房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外地人在鄭州居住滿3年限購一套,未滿20周歲的單身人士不得購房,年滿20周歲的限購一套房......9月1號,鄭州房管局公佈的新一輪的房地產限購政策引起熱議,針對這些爭議呢,鄭州房管局又出臺瞭限購的補充說明。

  針對外地人必須要持有鄭州市民居住證明三年以上,並在鄭州繳納社保或者是個稅一年以上的戶籍居民傢庭限購一套房的政策。有的市民就比較疑惑,鄭州的居住證有效期是隻有一年的,如何來證明三年?還有的市民比較疑惑的是這三個條件是必須都滿足還是滿足一個就可以瞭?

  對於這些疑惑,鄭州市房管局就回應說,三年以上指的是在購房之日前在鄭州連續居住三年,居住證日期間隔隻要不超過三個月就可以視同連續,而且這三個條件隻要滿足其中一個就可以瞭,也就是說隻要有在鄭州居住三年的居住證或者有一年以上的交稅證明,或者一年以上的社保證明就可以在鄭州買房。

  補充說明還提到瞭,雖然新政規定從9月2號起在限購區域內也就是鄭州市區的五區和鄭州鄭東新區暫停向未滿20周歲的單身人士出售住房,出但是如果一個傢庭夫妻離異後,一方和未滿20周歲的子女一起生活,可以作為獨立傢庭購買二套住房。此外,鄭州市房管局還說,在新政策出臺之前也就是9月2號已經簽訂的協議或買賣合同、網購合同的二手房是不受新政影響的。限購政策對鄭州樓市影響不是特別大,鄭州幾傢在售樓盤以及鄭州東區房產教育中心前來咨詢辦理買房業務的人也沒有減少。(河南臺記者谷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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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dl.house.sina.com.cn/news/2013-09-08/08572407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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