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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後返租 國傢已叫停市內仍有賣

  "3年返租"、"年均收益3%"......近日,市內一公建項目推出"售後回租"商鋪吸引瞭不少投資者的眼球。對此,專傢提醒投資者,這種售後回租方式存在一定風險。

  日前,記者來到該項目展示中心,有五六個市民正在咨詢。銷售人員說,"這個項目是好租好賣好經營,幾年後資產就可以翻番。3年回租,年回報可達3%至5%。 "現場一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該項目是一傢綜合性購物街,回租區域的業戶購買商鋪後,可以回租給商場統一招商、統一經營,並且一次性簽訂3年的回租合同,前三年的租金可以抵扣購房款。銷售人員給記者算瞭一筆賬,如果花136萬選購一間商鋪,隻需交納120萬元左右。銷售人員說,商鋪賣得很好,目前剩餘的已經不多瞭。該項目把地下街割成許多小單元,部分業主正在看圖紙選鋪。

  記者調查得知,前幾年,"售後返租"作為一種新型營銷模式,被本市房產開發企業競相采用,在2010年時曾一度銷聲匿跡,今年,這種模式又開始悄然興起。此前,國傢有關部門曾先後兩次叫停過售後返租,發出風險警告。國傢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後包租或者變相售後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

  但是市場上"帶租約銷售"等變相售後返租模式仍然沒有停止過。有關人士就此也提醒投資者,要強化投資風險意識理性投資,不要輕信高收益的片面宣傳而盲目跟風,要正確甄別相關的宣傳信息,對市場變化、所投資項目的收益能力及投資面臨的潛在風險要有客觀、理性的判斷,建議最好借助房地產、法律等方面的專業咨詢機構和專業人士的力量,作出正確的投資選擇。同時,對於已經以售後包租等方式購房的業主,一旦發現開發商蓄意詐騙、攜款逃匿,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當開發商不能按合同要求兌現回購或支付回報承諾時,要及時采取措施,通過協商、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切實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記者張璐璐

  業內說法

  售後返租有五大房貸利率試算表本金信貸年息風險

  1可能存在欺詐,開發商在以所開發的商品房屋為擔保取得銀行貸款的同時,向購房者銷售該項目,有的甚至是攜款逃匿;

  2開發商融資或變相融資後,將資金挪用到別的項目上,一旦項目運作的某一環節出問題,會導致資金鏈斷裂;

  3項目建成後經營不善,無法達到預期的收益水平,沒有現金流兌付;

  4所購商品房位置不確定,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5往往涉及復雜的權利關系,易引發債權債務糾紛等。

  名詞解釋

  售後返租也叫售後包租、售後回租,是地產開發企業為促進銷售,出售樓盤時與買傢約定,在出售後一定期限內,由賣方企業以代理出租的方式包租或直接承租經營。按照開發商的承諾,投資者隻要購買商鋪產權,不用親自經營管理,每年就可輕松獲得商鋪總價3%至5%左右的回報。

新聞來源http://dl.house.sina苗栗房屋增貸.com.cn/news/2013-04-18/07522112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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