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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建自住型商品房喜中有憂 或淪為牟利工具



  在剛剛閉幕的北京市地方"兩會"上,該市首次將自主型商品房明確為"共有產權住房"。此類房屋將按照"限房價競地價"模式推廣,今後將有5萬套供應,滿足"夾心層"需求。

  大建自住型商品房本意是緩解住房困難,但必須註意到具體執行中的隱憂。首先,北京每年新增人口為50萬,還有大量原有人口的改善型需求,現有供應量仍然不足,大量"夾心層"仍然會選擇到市場購買商品房,自主型商品房會擠占普通商品房供地,而政府又不願意放棄土地財政,推出的"競地價、競配建自住型商品房面積"的土地出讓模式,會迫使開發商依靠抬高普通商品房售價來彌補地價損失。

  同時,土地成本和建設成本不斷上漲,而房屋售價被嚴格限制,開發商利潤過低,不僅無意開發自住型商品房導致供應不足,還會導致房屋質量難以達到正規商品房要求。

  無論從價位、土地供應模式還是二次出讓方式,自住型商品房延續舊有的保障房實物出售的供給模式。這一模式存在"退出難"問題,而且自住型商品房一旦建成,最大的受益者是地方政府,此類房屋不僅能充保障房之數,還可以坐收土地財政之利。

  共有產權住房二次上市時,政府會拿走自己份額的收益,所以"沒買到的人也台中市汽機車借款不虧,買到的人也不得利。"

  結合過去執行類似政策的實際,即便購買者隻獲得部分收益,也是用較少資金獲得這一回報巨大的投資機會。在過去的幾年,各地房屋升值收益率遠超股票、存款和貴金屬。原本投資樓市需較高的投資門檻,而自住型商品房卻能將這一門檻降低,使漁利空間存在。

  目前,北京市首個"限房價競地價"的小區現已違規轉租轉售,在關於共有產權住房相應管理體制和監管機制都未健全的情況下大建自住型商品房,難保這些房屋不會在數年之後淪為部分人的牟利工具。因此,要使這一善政真正落實到位,一個重要前提是:盡快完善相關制度,堵住長期存在的漏洞,並加強社會監督。





新聞來源http://sy.house.sina.com.cn/news/2014-02-01/0853259750重劃區房價任何問題免費諮詢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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